苏州大学
苏大?/span>2017?/span>16?/span>
关于印发《苏州大学受理学?/span>
甌工作办法》的通知
各学院(部)(j)、部门、直属单位:(x)
《苏州大学受理学生申诉工作办法》业l学?/span>2017q第16ơ校长办公会(x)审议通过Q现印发l你们,请遵照执行?/span>
Ҏ(gu)通知?/span>
苏州大学
2017q?/span>6?/span>26?/span>
苏州大学受理学生甌工作办法
W一章 d
W一?/span> 为全面诏d的教育方针,依法办学Q保障学生合法权益,依据教育部《普通高{学校学生管理规定?/span>(教育部o(h)W?/span>41?/span>)以及(qing)有关法律、法规,l合学校实际Q制定本办法?/span>
W二?/span> 本办法适用于学c注册于我校q接受普通高{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生(以下U学生)(j)的申诉?/span>
W三?/span> 本办法所U的甌Q是指学生对学校作出的涉?qing)本人权益的处理军_不服Q向学校提出意见和要求?/span>
W四?/span> 本办法所U的处理军_包括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及(qing)学校授权学院Q部Q、研I所{作出的处理军_?/span>
W五?/span> 学生提出甌应当坚持严肃、认真、诚实的原则Q学校处理学生的甌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实事求是的原则?/span>
W二章 学生的申诉权
W六?/span> 凡对学校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对各cd生的处理军_Q下列h员均有权依据本办法提出申诉:(x)
Q一Q被处理的学生本人;
Q二Q与处理l果有利宛_pȝ其他学生Q?/span>
Q三Q经学生甌处理委员?x)同意的校内教职员工个h或有关部门、学院(部)(j)?/span>
W七?/span> 学生对学校作出的涉及(qing)本h权益的下列处理决定不服,应当在接到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?/span>10日内向学校提Z面申诉?/span>
Q一Q对学生本h作出的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q、留校察看、开除学c等行政处分Q?/span>
Q二Q法律、法规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它处理军_?/span>
W三章 甌的受理机构及(qing)权限
W八?/span> 学校受理学生甌的机构是苏州大学学生甌处理委员?x)(以下U申诉处理委员会(x)Q?/span>
W九(ji)?/span> 甌处理委员?x)由常设委员和Q讑֧员组成?/span>
Q一Q申诉处理委员会(x)MQ由分校领导担QQ委员会(x)日常办事机构讑֜校团委?/span>
Q二Q常讑֧员由校团委、校学生?x)(校研I生?x)?j)、法律事务办公室选派代表l成?/span>
Q三QQ讑֧员由职能部门代表、各学院Q部Q团委老师代表、学生分?x)(研究生分会(x)?j)的学生代表担仅R其中团委老师代表和学生分?x)(研究生分会(x)?j)代表为受处分学生所在学院(部)(j)代表?/span>
Q四Q必要时Q可以聘h外法律、教育等斚w的专家参加?/span>
W十?/span> 甌处理委员?x)受理申诉案件时Q由常设委员和Q讑֧员组成共?/span>9人的受理组Q聘h外法律、教育等专家参与Ӟ可增?/span>1-2人?/span>
W十一?/span> 受理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甌回避。申诉h或者原处理机构也可以申请其回避Q?/span>
Q一Q是甌人、申诉代理h亲属的;
Q二Q与案g有利宛_pȝQ?/span>
Q三Q存在其他可能妨公正处理的情况的?/span>
W十二条 处理组成员的回避,q诉处理委员会(x)MQ军_Q主ȝ回避Q由甌处理委员?x)集体决定?/span>
回避军_作出后,应及(qing)旉知甌人。在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之前,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暂停参与处理工作?/span>
W十三条 受理组受理甌案gӞ可以Ҏ(gu)需要调阅有关部门处理该案g所形成的书面材料、向知情人员调查情况以及(qing)召开各种形式的听证会(x){,有关部门和h员应当予以配合?/span>
W十四条 受理组在充分调查和研究的基上,Ҏ(gu)受理案g的申诉是否成立按一Z进行表冻Iq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受理组的决定?/span>
W十五条 甌处理委员?x)经复查Q作出维持原处理军_的复查结论的Q应当将复查l论书面通知甌人、被处理学生本h?qing)其所在学院(部)(j)、相兌能部门?/span>
甌处理委员?x)经复查Q作出徏议撤销或变更原处理军_的复查意见的Q应当将复查意见、理由、票C面通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Q学校有兌能部门接到通知后,应当按照职能分工重新研究Q提出处理意见,提交校长办公?x)复议,校长办公会(x)的复议军_为最l决定?/span>
W四章 甌的受?/span>
W十六条 处理、处分决定书送达之日?/span>10日内Q学生未提v甌的视为放弃申诉,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甌?/span>
处理、处分决定书未告知学生申诉期限的Q申诉期限自学生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v计算Q但最长不得超q?/span>6个月?/span>
W十七条 除被处理学生是未成年人或被处理学生确因特D情况必d托他Z为申诉外Q其他h代ؓ(f)甌的,甌处理委员?x)不予受理?/span>
W十八条 按本办法有申诉权的h员要求申诉的Q应当在甌期内向申诉处理委员会(x)提交甌甌书,q上学校作出的处理军_Q复CgQ?/span>
甌书蝲明以下内容:(x)
Q一Q真实姓名、学受班U和所在单位及(qing)其它基本情况Q?/span>
Q二Q就不服学校处理的事实或依据提出具体事实与理由;
Q三Q明表q取消、减L其它更改学校处理军_的要求;
Q四Q签字和注明甌日期?/span>
W十?ji)?/span> 甌处理委员?x)对学生提出的申诉,应当在接到申诉申请书之日?/span>3日内Q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理:(x)
Q一Q予以受理,同时告知甌人;
Q二Q不予受理。申诉处理委员会(x)接到甌甌书后Q经审查有以下情形的Q不予受理ƈ公布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军_?/span>
1Q申诉申请书提交旉已超q申诉期限的Q?/span>
2Q申诉的案g是学校已复议q决定的Q?/span>
3Q不属于甌受理处理的其他情形?/span>
Q三Q告知补全材料。申诉处理接到申诉申请书后,l审查有不符合本办法W十八条中申诉书要求的,应当告知甌人ƈ限期补全。过期不补全的视Z再申诉?/span>
W二十条 甌处理委员?x)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,除依据规定不予受理外Q应当按本办法组成受理小l,自接到申诉申请书之日?/span>15日内Q作出复查结论ƈ告知甌人。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结论的Q经学校负责人批准,可g?/span>15日?/span>
甌受理期间Q原处理军_不停止执行?/span>
甌处理委员?x)认为确有必要的Q可以徏议学校暂~执行有兛_定?/span>
W二十一?/span> 甌处理委员?x)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书面审查或开听证?x)的方式处理查证?/span>
采取书面审查方式的,甌处理委员?x)应当对相关当事行询问,开展必要的查证?/span>
甌处理委员?x)决定采取听证?x)方式q行调查的,按照本办法第五章的规定执行?/span>
W二十二?/span> 甌处理委员?x)根据实际情冉|出处理意见,区别不同意见Q分别作出决定:(x)
Q一Q原处理军_认定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、依据正、定性准、程序正当、处分适当的,l持原处理决定的复查l论Q?/span>
Q二Q原处理军_存在下列情Ş之一的,可以作出变更或撤销原处理决定的复查意见Q?/span>
1Q认定事实不存在Q或者学校超职权,q反上位法规定作出决定的Q?/span>
2Q认定事实清楚,但认定情节有误、定性不准确Q或者适用依据有错误的Q?/span>
3Q认定事实不清、证据不I或者违反本规定以及(qing)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的;
4Q处理决定明显不当的?/span>
W二十三?/span> 甌处理委员?x)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前Q学生可以撤回申诉?/span>
学生撤回甌的,应当以书面Ş式提出?/span>
甌处理委员?x)在接到关于撤回甌的申请书后,可以停止受理工作?/span>
W五?/span> 听证
W二十四?/span> 存在下列情Ş之一的,甌处理委员?x)应当实施听证?x)
Q一Q申诉h或代理h提出h的;
Q二Q处理决定可能生重大媄(jing)响,甌处理委员?x)认为需要实施听证程序的?/span>
甌处理委员?x)主动实施听证的Q应当事先征得申诉h或代理h同意?/span>
听证L人由甌处理委员?x)成员担仅R?/span>
W二十五?/span> 甌处理委员?x)决定实施听证的Q应当在10日内l织听证。申诉h、利宛_pMh不承担组l听证的费用?/span>
W二十六?/span> 听证L人就听证zd行下列职权Q?/span>
Q一Q决定D行听证的旉、地点和参加人员Q?/span>
Q二Q决定听证的延期、中止或者终l;
Q三Q询问听证参加hQ?/span>
Q四Q接收ƈ审核有关证据Q?/span>
Q五Q维护听证秩序,对违反听证秩序的人员q行警告Q对情节严重者可以责令其退场;
Q六Q向甌处理委员?x)提出对甌的处理意见?/span>
W二十七?/span> 听证L人在听证zd中应当公正地履行L听证的职责,保证当事佉Kq权、申辩权?/span>
W二十八?/span> 参加听证的当事h和其他h员应按时参加听证Q遵守听证秩序,如实回答听证L人的询问Q依法D证?/span>
W二十九(ji)?/span> 听证开始前Q听证记录员应当查明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,q宣d证纪律?/span>
W三十条 听证应当按照下列E序q行Q?/span>
甌处理委员?x)在举行听?/span>3日前Q将旉、地炏V听证参加h员等通知甌人和利害关系人,必要时予以公告?/span>
听证应当公开q行?/span>
Q一Q听证主持h宣布听证开始,宣布案由Q?/span>
Q二Q作出处分或处理的经办h有关事实和依据q行陈述Q?/span>
Q三Q申诉当事h׃实、理由、证据或依据q行甌Qƈ可以出示相关证据材料Q?/span>
Q四Q经听证L人允许,听证参加人可以就有关证据q行质问Q也可以向到场的证h发问Q?/span>
Q五Q有兛_事h作最后陈qͼ
Q六Q听证主持h宣布听证l束?/span>
W三十一?/span> 听证记录员应当将听证的全部活动进行笔录,q由听证L人和听证记录员签名。听证笔录还应当由当事h当场{或者盖章?/span>
W三十二?/span> 听证l束后,听证L人应当主持制作听证报告?/span>
W六章 附则
W三十三?/span> 甌人、利宛_pMh对申诉决定不服的Q在接到学校军_之日?/span>15日内Q有权向江苏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甌?/span>
W三十四?/span> 学校高等学历l箋教育的学生、非学历教育的学生、港澛_侨学生、留学生的申诉,参照本办法执行?/span>
W三十五?/span> 本办法自2017q?/span>9?/span>1日v施行Q原《苏州大学受理学生听证要求和甌工作l则Q试行)(j)》(苏大?/span>2005?/span>38P(j)同时废止?/span>
W三十六?/span> 本办法由学生甌处理委员?x)负责解释。学校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Q以本办法ؓ(f)准?/span>
抄送:(x)各党委、党工委Q校党委各部门,工会(x)、团委?/span>
苏州大学校长办公?/span> 2017q?/span>8?/span>15?/span>印发